研究与成果栏目:
1.“重视学科研究,各教研组至少有一项立项的研究课题(包括校级),本组教师必须参加课题组的研究活动”(5分):按照省级、苏州市级、太仓市级、校级分别计5分、4分、3分和2分。说明:有校级统领课题时,各教研组、备课组若无市级及以上课题,计校级课题2分。所有课题计最高级别,不累加。
2.“每学期教师积极撰写教学论文或案例,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并在市级及以上的评选中获奖或发表”(7分):按照教研组(备课组)论文数与教研组(备课组)总人数比核算;核算结果1/2(0.5)、1/3(0.33)、1/4(0.25)、1/5(0.2)、1/6(0.167)、1/7(0.14)、1/8(0.125)分别计7、6、5、4、3、2、1分,核算结果不达上限,计下限。
EG:
教研组 |
语文(30人) |
数学(31人) |
课题 |
太仓级 |
3分 |
省级 |
5分 |
论文、教学设计等 |
4篇(4/30=0.13) |
1分 |
12篇(12/31=0.39) |
6人 |
备课组 |
语文 |
数学 |
年级人数 |
初一12人 |
初二10人 |
初三8人 |
初一12人 |
初二10人 |
初三9人 |
课题 |
校级2分 |
校级2分 |
校级2分 |
省级5分 |
校级2分 |
苏州4分 |
论文、教学设计等 |
2篇3分 |
1篇0分 |
1篇1分 |
7篇7分 |
4篇6分 |
1篇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