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见习是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基础教育,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对师范生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培养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和安全工作,促进我校见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形成合力共赢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教师专业成长发展规律,建立健全见习教师管理机制,促进学校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过程性和实践性,以管理促学习,以管理促提高,以管理促成长,全面提高见习教师的整体素质。
二、总体目标
通过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见习教师的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形成学校培养培训、管理考核见习教师的良性循环机制,更好地促进见习教师全面发展,养成勤学习、善思考、多实践、好反思的专业习惯,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三、见习管理
1.见习指导。见习教师需要持大学见习推荐信或公函到学校行政办公室审核,行政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批,教务处存档且安排指导教师;见习期限一般为 3-12 个月,见习期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指定1名骨干教师为某个岗位见习教师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主要负责见习教师各阶段的日常工作安全,职业素养指导,工作业绩考核,见习评定等见习相关工作。
2.见习协议。上岗前与见习教师签订《见习培养协议》,约定具体见习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前解除《见习培养协议》:
(1)见习教师严重违反本单位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的;
(2)见习教师严重失职,违反师德师风,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3)见习教师无故不能按时完成见习计划的;
(4)见习教师泄露本单位的机密的;
(5)见习教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见习要求。见习内容包括:师德修养、教学实践和班级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爱岗敬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规范自己的职业形象。
(2)见习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有事离岗需向见习指导教师请假,返回岗位前应向见习指导教师报告。
(3)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认真备课、认真试讲、认真上课、认真听课、认真做好见习班主任工作。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除享受国家见习补助外,按岗位实际情况给 予午餐补助和生活补助。
五、见习考核
见习活动结束时,将由指导教师、教务处根据见习教师的具体表现客观、公正作见习鉴定;填写见习教师考核评价表,该表将作为见习成绩评定的重要指标。
太仓市实验中学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