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二、党员权利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
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三、党员义务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四、“三会一课”制度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总支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学校党组织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等等;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教育党工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同志,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和评功摆好会。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上级党委。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组织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评议,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组织或党小组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等次,然后报上级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组织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上级党委汇总归档。
七、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名以上新党员,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入党。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6.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上级党委审批。
八、党费收缴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4.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
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九、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每位党员要联系1至2名入党积极分子或农民群众,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联系情况一次。
2.主动配合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努力解决他们在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3.党员要谦虚、谨慎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融洽与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4.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爱国家、爱集体。
5.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6.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扬先进。
7.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思想、作风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创先争优制度
“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1.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践行宗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成立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党政一起抓,一把手亲自抓。
2.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本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制定好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4.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制定好学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学习时间,党员受教育面达到98%以上。
5.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会议,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6.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杜绝吃、拿、卡、要腐败现象的发生。
7.认真阅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力量及时查处,把问题解决在村里。
8.党组织中心学习组每年组织2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参学率达100%。
9.实行党风廉政监督制度,每年聘请12名优秀群众代表为党风廉政监督员。
10.全校党员实行廉政承诺,每个党员每年签订《廉政承诺书》一次。
十二、党日活动制度
1.为健全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每月实行党日活动制度。党日活动每月一次,不能任意取消。
2.党日活动内容是:结合每个时期的政治学习教育要点和本单位工作重点,组织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如组织政治学习、开展党员思想教育、研究支部建设、讨论党员发展问题、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等。
3.党日活动方式: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根据支部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党日活动,既可召开会议、座谈会,也可组织文娱体育活动,还可采取其他方式。
四、党支部应建立党员党日活动考勤制度,把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之一。
五、全体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党日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支部请假。
十三、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校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校在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校委会、工会、教师代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校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教师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校委会、工会、教师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党组织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十四、学校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学校党支部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组织工作,对学校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镇党委讨论决定。
2.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学校党支部的建设。
3.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党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按时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注意讨论研究本级群团组织工作,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十五、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学习平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十六、党支部工作职责
1、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着重加强对党的理想、信念、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在各部门、各条线的工作中成为排头兵和中坚力量。
2、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定期过好民主生活,及时提出批评建议,齐心协力,努力维护校长威信,并定期民主评议校长工作,向上级汇报。
3、认真做好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关心教师的政治思想动态。
4、领导好教代会、工会、妇委会、共青团、退管会等群团的工作。
5、全面关注学校对教育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
6、关心教师政治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路线,抓好德育教育、综合治理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努力落实统战政策,使党支部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坚力量。